這事還得從幾年前說起,當時剛開始做CPA,後來TWITTER 也出來了,我隨便在TWITTER上註冊了一個ID:cpalead.8 p; X" t7 [" `+ {. H' \) i
感覺這個ID對於我們做CPA的人來說挺叼的。前陣子一個老外找到我,我估計是cpalead.com的人,要買我這個ID,出價200刀,我還嚇了一跳,一個ID這麼值錢啊?? 當時就賣給他了,因為我也沒用TWITTER,現在想想有點後悔,可能價格還可以更高,人的貪念總是無窮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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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~! f q. \6 a# k+ ]前幾天又是這個公司的一個經理找我,要買我一個郵箱,也是用他們公司名註冊的,因為這個郵箱本人有在使用,就拒絕他了,結果這個鳥人竟然威脅我要移交到法律部門,說我侵犯他們權利,我直接跟他說go ahead.byebye. 呵呵,一個郵箱名又不是什麼域名,美國難道有這樣的法律規定連免費郵箱名都有侵權的可能性麼???太荒謬了,老外有時候真TMD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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