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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:Google對交換鏈接的態度有改變了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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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7-8-28 08:26:51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鏈接是Internet之所以成為Internet的基礎,也順理承章地成為搜索引擎判斷網頁重要性與權威度的主要依據。相對於Yahoo!與Live搜索,Google的排名算法對鏈接的依賴性更強——至於Baidu,因本人能力所限,不敢判定,但從其當年鋪天蓋地大唱繞口令來看,也許在其算法中那神奇的「中文分詞技術」起著更關鍵的作用  ——更易受各類「人工鏈接」的影響,也正因為此,Google在如何解決非自然鏈接對排名的影響方面也是最努力的,客觀地說,效果還是很顯著的,比如說明確反對付費鏈接,直接讓諸如Text Link Ads之類的生存空間幾乎完全被壓縮。 / a7 ]) I# c1 y3 W, D) 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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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最近,細心的朋友可能已經注意到,Google在網站管理員中心對可能導致懲罰的鏈接方案給出了詳細的限定,其中,明確地指出「你鏈接我我鏈接你」的鏈接交換或互惠鏈接將會為最終的網頁排名帶來負面影響,一位朋友因此發來郵件詢問,這是不是意味著Google對交換鏈接的態度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,是不是意味著今後在SEO中應避免交換鏈接。
4 t! v) e  c3 R% A    下面談談我們對此的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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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z0 `( H; G* h+ ~( v     交換鏈接:低效但普遍存在   c6 Z% S% _3 ]2 u4 g' W  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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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雖然從個人角度,我對交換鏈接一直持排斥的態度,SEO探索也從未接受過任何關於交換鏈接的請求,但那主要是因為個人認為交換鏈接並不能保證SEO的效率,交換得來的鏈接不僅很難保證相關性,而且鏈接價值也極易縮水,並不能稱為一種可的SEO手段。這點相信不存在爭議,畢竟,交換鏈接的實施門檻很低,幾乎可以說任何網站只要願意都可以採用,易於實施的必然結果便是意義不大。" e  c4 K9 K$ ]4 o+ E
    但另一方面,正因為交換鏈接實施的低門檻,也使得其在Internet上是普遍存在的,幾乎絕大多數的網站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交換鏈接的行為。雖然我們不能由此而說「存在的就是合理的」,但是,以Google的聰明,真的會對這麼一種普遍存在的行為動刀?似乎有點堂吉訶德戰風車的嫌疑。 0 I  v" V- }. h5 F7 i3 }
    Google將懲罰交換鏈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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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讓我們具體來看看Google在該名為鏈接方案的網頁中是怎麼說的(以中文版為例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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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某些網站管理員利用鏈接交換方案,單純為交叉鏈接而建立合作商網頁,而不顧鏈接(來源)的質量及其對自有網站的長期影響。這種做法違反 Google 的網站管理員指南,可能對網站在搜索結果中的排名產生負面影響。鏈接方案的示例包括:
! ], e1 o9 P% Y- G. e6 W  * 旨在操縱 PageRank 的鏈接4 |6 S% A8 m) f2 a$ P2 v- x9 j3 \$ ?0 s$ {
  * 鏈接到網絡上的違禁網站或」惡鄰」
5 s' C8 h# q+ M  * 鏈接交換和互惠鏈接方案(」你鏈接我,我鏈接你。」)/ x3 [% Z; @/ o5 G  T9 r: I+ k1 T
  * 購買或銷售鏈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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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x7 R$ y9 ?3 x! d8 V    首先,從該頁的ID號「66356」來看,該頁應該是在前段時間Google網站管理員指南更新時新加入的,當時我們曾介紹過ID為「66355」的隱藏真實內容或欺騙性的重定向手段和ID為「66357」的自動查詢,卻漏過了這一篇。頗為有趣的是,在更新後的Google網站管理員指南頁中,新加入了ID自「66353」 ~ 「66361」(註:「66360」不存在)的其他全部內容,而惟獨沒有該頁,不知道說明了什麼。——聲明,絕非暗喻該頁由實習生撰寫之意  。 該頁的行文也頗有意思:按一般理解,其所列的四條「示例」,應為並列的,即至少不能是互相包含的,但客觀地分析一下,其第三項「交換鏈接和互惠鏈接」及第四項「購買或銷售鏈接」難道不都是「旨在操縱 PageRank 的鏈接」的子集麼?——也許有的朋友對此有異議。舉例來說,也許認為購買或銷售鏈接並不都是不當的,但如果購買或銷售鏈接時按Google的要求使用 nofollow 屬性或將鏈接重定向至被 robots.txt 文件攔截的中間網頁上的話,其便完全不應該出現在「可能導致懲罰的示例列表」中啊!——這四項究竟是怎樣的一種邏輯關係啊?簡直令人崩潰!甚至要懷疑李前著名副總裁在教導「中國學生」之餘也在同時教導「美國學生」了(當然,前提是該頁內容由美國人率先在英文版本中創建。不過本人不敢確定,畢竟谷歌目前也相當牛,比如說著名的AdSense毒命保護列表不是由谷歌率先推出的嘛。)。 ; M0 Q  H- I3 t

2 r9 S" N. S" ~    也許,勉強說得過去的解釋只能是,儘管3、4均為1的子集,但Google仍將3、4與1並列,意在強調對交換鏈接、付費鏈接的明確態度:從之前的含含糊糊轉變了明確的反對? & n( m' H& ?" p( U' L0 n
    「從善如流」的Google " B! h. g$ f" j( J- I

2 ?# }" e+ w' P/ d    雖然這個新加入的「鏈接方案」頁在中文SEO領域未引起太大關注——還是我孤陋寡聞沒有看到?——不過,在英文領域似乎引發了不小的反彈,許多人對此展開了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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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I" s+ w7 t2 {% c6 |8 Y$ H    很快地,可能是為了安撫SEOers,也可能Google自己也意識到某些不妥,大約在8/16左右,悄悄地將上述列表中第三項關於交換鏈接的內容進行了修改(英文版本),從最初的: 8 I# n) c8 p$ a% M/ r* 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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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nk exchange and reciprocal links schemes (」Link to me and I』ll link to you.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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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為1 O; [9 o* `2 ~* b4 m6 H7 \  q
Excessive reciprocal links or excessive link exchanging (」Link to me and I』ll link to you.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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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L* P' s5 c1 j$ \5 Y* \3 U, x( j! m. M3 n9 h
    即加上了一個修飾語,「Excessive」,讓挑剔者們統統啞口無言。# A5 Z) P5 {4 I& K' K: [/ C! V
    但是,這是不是意味著Google的態度又有了新的改變V怕很難說,加上「Excessive」也許只是為了讓表述更加嚴密,不讓人找出漏洞而矣。同時,又帶來另一個關鍵的問題:究竟怎麼的交換鏈接建設才是適度的?這裡面有沒有個標準尺度?不然,便會鬧出類似於「打哪指哪」的笑話:受懲罰的便是交換鏈接過度而未受懲罰便代表著交換鏈接未過度?  
& l0 ^/ O5 D1 K2 Z# w    此外,截止到目前為止(8/22),谷歌的中文版本中仍未予更新。——似乎除English外的其他語言版本均未更新,包括English (UK),當然,我也看不懂其他語言 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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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E6 w* c' z3 s6 t% e    我們對交換鏈接的建議 1 O4 G- Y! c; b% ^3 w
8 D2 r, c5 B" W& Q& _
    再次重申,我們不建議交換鏈接。如果您有其他可行的SEO策略與方案,建議遠離交換鏈接。 + s0 J0 E0 V/ K+ d4 S, `' a8 _: 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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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如果您的網站中存在一定的交換鏈接,倒也不必因此而過度驚慌。但必須看到,鏈接是Google算法的核心,而目前各類不當鏈接的氾濫已經從根本上影響到Google的搜索質量,這點是Google亟待解決的,因此,不要低估Google可能採取的力度。而與其他類型「旨在操縱 PageRank 的鏈接」相比,如付費鏈接難以發現Google希望通過用戶舉報的方式找出,交換鏈接在搜索引擎中幾乎是無所遁形的,最易判斷。網站即使不因交換鏈接受到懲罰,搜索引擎也可以很簡單地將其價值「清零」。 ' F" d* q1 L# u& C  v+ |9 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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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從個人角度,相對於網站「主動的」交換鏈接,我倒是建議朋友們應警惕無意中形成的交換鏈接: - c: [+ U% |3 |

' H3 r; c. s) o. N* g) \    許多blog網站為了鼓勵用戶留言,而取消了留言中鏈接的「nofollow」屬性,這大大增加了網頁中鏈接的不可控性:即使您對正文中出現的鏈接多麼謹慎,但留言中的鏈接則有著很強的不確定性,很容易在無意中與其他網站中的頁面構成事實上的交換鏈接; 更有甚者,許多blog也許為了吸引鏈接,取消了Trackback的「nofollow」屬性,這帶來的後果幾乎是百分之百的交換鏈接:只要接收到鏈接到該頁的對方網站發來的PingBack / TrackBack並予以發佈,兩個網頁間鏈接的交換便形成了。
+ Q7 v% _$ n  J    當然,上述所舉的只是針對blog的簡單例子,但是,類似這樣的情況,即使不是您有意而為之,如果在您的網站中頻繁發生,後果也許便會變得很嚴重。! K* X: b7 N- R3 m, W  o$ u( h
轉:http://www.admin5.com/article/20070827/53769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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